风的颜色 发表于 2016-11-3 19:28:12

大家注意看这句话(即将九个月大的孩子徐某鑫,在家中被开水烫伤下肢,当时孩子的烫伤面积是12%。经过熟人介绍,说有一位医生擅长治疗烫伤,)医生混蛋,家长也好不到那。
家长干什么吃的,在家烫伤,有没有一点常识,经过熟人介绍。可怜的孩子怎么托生在你们家。

天高任鸟飞 发表于 2016-11-3 19:29:17

支持你继续维权,他儿子就是襄阳卫生局长又如何?让律师出手…

白水小镇 发表于 2016-11-3 19:38:23

为什么要去小诊所,父母不负责

短途小跑 发表于 2016-11-3 19:52:49

小诊所都这么厉害,还要大医院干什么?

南唐故土 发表于 2016-11-3 20:05:22

老百姓是肯定想找专业的,不严重都怕到医院去。能省钱又能治好,谁承想找个医德差的医生,大人轻微烫伤能治好,以为小孩不严重也能治好,导致这个悲剧,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己谁敢到医院去。都知道医院医疗条件好,老百姓也不傻,可医院那门不是好进的。

weilin 发表于 2016-11-3 20:16:55

孩子可悲!大人可恨!庸医可耻!这不是赔偿问题误诊夺命上升为刑事了!

枣阳志愿者 发表于 2016-11-3 20:24:14

一封情书 发表于 2016-11-3 15:01
首先,孩子走的真是冤枉,愿孩子在天堂安好。其次,社区诊所的医生确实存在治疗失误。但是我关注的点却是: ...

有道理

雨中情 发表于 2016-11-3 20:26:11

可怜的孩子,可恨的庸医,无知的家长、

小燕子穿花衣 发表于 2016-11-3 21:26:02

这家长也是让人无语了

梦之船 发表于 2016-11-3 21:28:33

家长有责任,小孩子烫那么严重只是在小诊所看,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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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卫生局的领导看过来,一个枣阳的孩子冤恨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