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加 发表于 2016-11-6 16:58:29

遗忘づ风 发表于 2016-11-6 18:17:43

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橄榄清风 发表于 2016-11-7 09:23:03

愿孩子在天堂安好!

小小小石头 发表于 2016-11-7 11:06:39

社区诊所对于我们仅仅是头疼脑热、发烧感冒去的地方,大病千万不要去这种地方。

风雨者 发表于 2016-11-7 13:21:01

可怜的孩子

霞光普造 发表于 2016-11-7 17:25:08

呼吁卫生局严惩庸医,严加管制,以免以后再祸害老百姓,希望有关部门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绳之以法!

愤怒' 发表于 2016-11-7 19:35:40

水清清的 发表于 2016-11-3 16:52
其实烫伤的第二天,因为不放心还是去一医院烫伤科看了,医生说自己回家涂点药就行了。然后就一直在那家治疗 ...

一点小伤口你就住院,矫情

水清清的 发表于 2016-11-7 20:39:49

愤怒' 发表于 2016-11-7 19:35
一点小伤口你就住院,矫情

事情没发生在你孩子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改天试试看,两个月天天去换药,伤口还一直不好,而且每次换药痛的哭不都敢哭,换完药疼的一身汗。还是那句话,站着说话不腰疼

水清清的 发表于 2016-11-7 20:47:59

愤怒' 发表于 2016-11-7 19:35
一点小伤口你就住院,矫情

再还你一句,你才矫情,要不你就是一医院的拖

文艺小青年 发表于 2016-11-8 09:29:19

这篇帖子也是给各位家长们提个醒,孩子生病还是应该去正规医院检查检查,毕竟孩子幼小,有些疼痛他们讲得也不是很清楚,还是要有专业人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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