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专家,但看过不少类似案例。
逃逸致死(撞的时候没死,逃逸后死了。当场积极施救的话有成活可能),和故意杀人差不了太多。但是现在死刑比较慎重,最重可能也就是个死缓。正常情况下死缓的坐牢期限不会超过20年。
但是交通事故后有刻意致死行为的,就妥妥的故意杀人了,而且是“性质特别恶劣”,死刑很有可能。
此外,这类交通事故引发的致死案,和通常意义的“故意杀人”有一个根本区别:是否“蓄意”。交通事故致死案绝大部分不存在事前蓄意,所以一般留有一个减罪的缺口:经济赔偿。赔偿额足以宽慰死者家属的话一般都会从轻。但是这类公诉案件想免罪是不可能的,“从轻”也有下限。
交通肇事逃逸的发案率高低,通常和套牌、假牌、无牌车辆的查处力度密切相关。感觉枣阳的肇事逃逸率是很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