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地人都知道她是精神病人,找到她又有什么用?精神病发期间杀人都不易负刑事责任,我觉得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找家政公司倒是可以的…
事件本身王春燕是肇事者付主要责任,家政公司付连带责任,当务之急是先抓住王春燕,与家政公司互掐没啥意义,
枣阳欣鑫家政就因你店不正规,没合同,没培训、没上岗证,直收中间费。不知道有多少人受骗,多少老人受伤害。希望欣鑫家政悔改,要收良心钱。也给要请护工的朋友们一个提醒,找家政护工一定要慎重。
其实事情也很简单,欣鑫家政不强词夺理的狡辩,带上护工去安扶下两位80多岁的老人,毕竟老人受了伤害,你护工干了一天,就做出这样的事情,于情于理家政部门都有责任,打了人还跑了,你家政起了什么作用
非常赞同楼上说的,中介起着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在中间,出了事中介不该推卸责任,应该在中间调解哈雇主和保姆的关系,最起码要带着保姆来雇主家道个歉,或者电话慰问一哈,这些都没有做到不说,现在还厉害得不得了,说他们没有责任,试问中介你的良心哪去了
找欣鑫
天高任鸟飞 发表于 2018-5-6 11:27
既然当地人都知道她是精神病人,找到她又有什么用?精神病发期间杀人都不易负刑事责任,我觉得已是不幸中的 ...
找到王春燕的首要目的是搞清楚她是否是精神分裂症,癔症,情感障碍还是说因为她的某种言行令人感到不理解 而被别人称为精神病,这些我们都会进一步去鉴定。
现在王春燕失踪,家政公司逃避责任,咄咄逼人,没有一句歉意。
我们已报警,不会放弃,势必追究到底。
谢谢您的热心回复和建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说楼主从家政公司聘请的家政人员,只要有相应的收据或微信转帐类的凭据,发生了问题,家政公司是脱不了责任。如果按家政公司所说,楼主没有从家政公司或直接在家政公司干过活的人员私下交涉的,那么,家政公司几乎是没什么责任。
既然出了问题,那么收集证据是最主要的。
枣阳欣鑫家政 发表于 2018-5-6 09:39
既然楼主说王春燕说我公司介绍并提供为你们服务的护工,请你将我公司与你签订的雇佣合同图片发出来,照顾老 ...
您恐怕是 家政公司请来的的键盘侠吧~
看来您对 交易流程完全陌生呢,烦请贵公司c姓女士来教教您并清楚的告知 你交易流程是啥样的。
您对合同的定义实在太狭隘,现在来科普一下 对合同的定义啊
合同是指 平等的主题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续就可成立的合同:如口头合同,在法律上认定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An oral contract is contract, the terms of which have been agreed by spoken communications.
不是你以为的 纸质合同才叫合同。
真的不巧噢,我们跟您家c姓女士恰巧有不要式合同的存在,我可以把截图一一po出来,甚至整理好了证据链~
还是那句话,不是想搞黑搞臭您家,只希望您端正态度,承担责任,道歉,别怂。
楼主,上证据,让我们看看商家丑恶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