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曝光讨说法,怎么也要把店家名字说出来呀!
枣阳工商 发表于 2018-3-21 10:55
网友“放狼的羊”: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枣阳市工商局已经看到。由于你未留下联系方式,请携带相关证据 ...
心中有点暖!
枣阳工商 发表于 2018-3-21 10:55
网友“放狼的羊”: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枣阳市工商局已经看到。由于你未留下联系方式,请携带相关证据 ...
回复的好及时!点赞
不错哟看到枣阳工商介入了 就等结果了
枣阳工商 发表于 2018-3-21 10:55
网友“放狼的羊”: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枣阳市工商局已经看到。由于你未留下联系方式,请携带相关证据 ...
看来我们大枣网的工商部门还是可以的,最起码历史回复并有所作为了!
为枣阳工商点赞!!
这种事没证据的,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应该严肃处理。。
罚,罚的让他关门
坐等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