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首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要上线了
关于枣阳市城区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
系统的公告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在全市上下形成文明礼让的好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17年9月30日起在我市新华桥北(万象城西门口)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9月25日
对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您知道多少?
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处罚措施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7项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7项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3分;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8项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3分。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社会道德
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
此规定对开车的一方要求过严,而且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如果严格按此规定,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节假日时会连续不间断的有行人通过,将导致车辆一直无法通行,进而导致道路严重堵车。不相信就等十一黄金周验证。 节假日期间看看 ,如果严格按这执行,有开车的就熄火在斑马线等到晚上在走。期间该干嘛干嘛,晚上来开车走
外地实行很久了,也没见出什么大事。从发言看出,枣阳人经常出门的不多。屁股决定脑袋,只会站在自己立场考虑问题。前进路的标线已经模糊不清了,有关部门什么时候重新刷一下标线?
应该学学襄凡抽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志愿者在各个红绿灯口引导行人,养成文明过马路习惯,配合这次礼让行为,车主行人都会自觉的,不过至少得坚持三月,甚至更长,可能会影响看报纸喝茶时间 依诺千斤 发表于 2017-9-26 16:53
报警有什么用?人要是站在斑马线中间,按照规定的示意图里说明,这种情况人两边的车都要给他让行,不让行 ...
仔细看下图,应该是人跨过路的对向车道分界线后,前方车道车辆应停车让行,而已经离开后方车道范围,所以后方车道车辆可以通行了。
另外一点,大多数斑马线上是没有红绿灯的(除了路口)。 似梦、非夢 发表于 2017-9-26 12:49
我不开车,我能大摇大摆的走蛮??
设置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让人们可以淡定得走路,而不是以前那样像老鼠一样急匆匆穿越马路。 小喽罗 发表于 2017-9-26 11:11
万象城西口这抓拍,只抓车,人不管,那不停有人过咋办!!况且枣阳市民整体素质还没到这一步,特别是一些老 ...
你不去立法、规矩、不去管理,市民和司机的素质永远提高不了。建议不要找理由和只想走捷径,要克服困难为以后打算。 依诺千斤 发表于 2017-9-26 07:53
此规定对开车的一方要求过严,而且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如果严格按此规定,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节假日时会连 ...
要所有斑马线配置行人红绿灯才行,否则行人会一直走不让道 拍照时是早上8:10,交通高峰期,车辆行人都很多,但是斑马线依然繁忙有序。真希望襄阳市多去向十堰学习一下,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去争取,不要不思进取只会去逃避或找些客观理由。 全市大部分路口已画好“礼让斑马线”标示,请各位司机朋友们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行人,行人,最主要的是行人,桥北头又繁华,人都不断,这下要大堵车了
就枣阳人素质,白瞎
呵呵 就枣阳这现状,车得在桥头停一天也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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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一个点只是试行,进而在各路口施行,另外也不光光是抓拍不礼让这一行为。
上个图希望交警叔叔看看这种行为该怎么说。
这哈乱行人乱闯红绿灯的更嘚瑟了!!!
好!为交警点赞!
如何对待那些突然从路边跑出来的行人呢?
行人不遵守咋搞?罚也要一视同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