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法始终是会受到应受的处罚的~~~
我对他的判决如下:枷视三日,凌迟处死!!!
火钳刘明 发表于 2017-8-9 1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枪毙,立即执行!
昨天已经枪毙了
漂泊乡愁 发表于 2017-8-10 0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垃圾就是出来害人的,谁不痛恨这种人啊!还上诉想活命?他父母都不想生出这样的儿子吧?
可怜了那个小女孩 ...
他不是初犯,以前都强奸过他姑姑的女儿,在吴店还强奸过别人都是他妈花钱摆平的
这畜生猪狗不如,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幸福美满一生 发表于 2017-8-10 19:48
他不是初犯,以前都强奸过他姑姑的女儿,在吴店还强奸过别人都是他妈花钱摆平的
那是他妈害了他!他妈也害了自己!
真是恶毒
真不是人呀
丧心病狂
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