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加强服务意识,这点总还是要的http://bbs.zaoyang.or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1.png
我擦起个名字难 发表于 2017-6-27 09:13
版主!!你是带有倾向的。你是物业的版主!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在农村人看来是看门的和主人的关系,这个有 ...
请你回贴也讲求证据!!!你回贴里有不文明、辱骂的字眼,按照论坛管理规定把回贴删除了!【不懂请查看枣阳论坛管理规定】
论坛只是公众平台,如果照你说的那样,那这个贴子根本就不会出现!!!工作人员为啥只删除你的回贴,没有删除别人的回贴?
透过现象看本质。枣阳在发展进步,高楼大厦参参神的矗立到各个角落,各项服务弊端凸现。政府职能部门啥时候能兼起责任规范规范
看来枣阳的物业都该好好整顿了
我艹!震惊了!!!!!!!!
留言里好像有物业的人回复!建议物业专门开一贴说明一下这个事
这样的物业踢出去
中国的社会地位不分高低贵贱,人人平等,尊重别人等于在尊重自己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二)擅自设置营业摊点;(三)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第六十五条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你们看清楚,不要不懂或者觉得说话得罪物业公司,你们就不敢发、而且删了。对于那些诈骗人民的人,骂他是狗,有错吗?
他说风雨中这点 发表于 2017-6-26 14:49
啥玩意,鱼不鱼,水不水的?
咋,没的物业我们都生存不下去了?这样的物业情愿不要,物业那一帮大爷们, ...
没得物业真的不是长久之计,物业必须有,业主和物业都应该有个解决问题的态度,很多业主不应该上来就吵架扯皮,相信双方可以协商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