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民路吧?
交通警察是应该管理下电动车、摩托车!只要机动车与他们发生事故!然后无证驾驶!无牌照。。。后来还是机动车买单!保险赔付之后!无牌证的还要机动车另外赔钱。。。。后话不说了。。。
作死啊
快点撞死他
拉去背背交通规则
这种人只能说不为别人着想也是不为自己着想!!!
既然你已经上报了,我相信老天爷一定会收了她的
就业路、人民路交叉口那里常有的事情、我经常看见司法局那边有人骑个电动车在快车道逆行、还有些年轻人、
这种情况,罪不致死,但会致别人死。
让我来吧,刚买的100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