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 发表于 2017-5-17 23:06:11

这是人民路吧?

午夜烟桥 发表于 2017-5-17 23:15:53

交通警察是应该管理下电动车、摩托车!只要机动车与他们发生事故!然后无证驾驶!无牌照。。。后来还是机动车买单!保险赔付之后!无牌证的还要机动车另外赔钱。。。。后话不说了。。。

我的未来不是梦 发表于 2017-5-18 09:26:37

作死啊

男人旧事累 发表于 2017-5-18 13:40:19

快点撞死他

素衣白裙清浅笑 发表于 2017-5-18 16:00:59

拉去背背交通规则

自由之神东 发表于 2017-5-18 16:02:35

这种人只能说不为别人着想也是不为自己着想!!!

感情让人蛋疼 发表于 2017-5-18 17:40:23

既然你已经上报了,我相信老天爷一定会收了她的

是狼就该练好嘴 发表于 2017-5-18 17:47:06

就业路、人民路交叉口那里常有的事情、我经常看见司法局那边有人骑个电动车在快车道逆行、还有些年轻人、

五金电料 发表于 2017-5-18 18:34:54

这种情况,罪不致死,但会致别人死。

被更改用户名 发表于 2017-5-18 20:52:23

让我来吧,刚买的100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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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种人怼死了 千万不要为她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