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木木 发表于 2017-4-1 12:05:08

飞翔吧 发表于 2017-3-30 17:11
修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又不是开发房地产,哪来的商人?不存在官商勾结。你早点签协议拆吧。

但是三十多万兄弟俩分,还带两老人家,连个坡都买不起怎么签{:mocs_15:}{:mocs_15:}{:mocs_15:}还说不签用手拷拷起来,强拆,你们说我该杂办,不可能带老人小孩住马路上

为红颜醉 发表于 2017-4-1 14:10:02

单程散客 发表于 2017-4-1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深度观察】:中国人就是这样,不分善恶首尾一通狂轰乱炸。看贴一边倒的炮轰拆迁户。这是非常不好的形为, ...

说的对轮到他们自己了你看它还会这样说吗

我是中国人 发表于 2017-4-1 14:26:39

要是拆迁后的地皮用于修路,我支持,如果是开发商拿去盖楼盘,那对不起我想要多少都行,买不起的开发商滚一边去

纠结哥 发表于 2017-4-1 15:27:55

舍小家顾大家的同时,政府也该为老百姓多想一想,百姓也要理解当地发展的需要所作出的牺牲。都不易都是为了更好的明天。

单程散客 发表于 2017-4-1 16:21:45

小马木木 发表于 2017-4-1 11:58
才赔三十多万四个门面房

政府与开发商合作事项。
按理说:拆除门面房赔偿门面房天经地义。但强权说:按现行地价赔偿。
假如补偿是一平米补偿1万元,当门面房盖起后至少2万。
哪里去讲理?

梧桐树 发表于 2017-4-1 22:46:59

修路架桥不是商业开发,陪不了几个钱。

美艳绝伦 发表于 2017-4-1 22:57:22

路过http://bbs.zaoyang.or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78.png

风之语者 发表于 2017-4-2 12:01:39

有人说拆迁是好事,赚发了,有人说拆迁不是好事, 我赔死了,个中欢喜与苦恼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我等局外人在这能帮楼主解决什么问题呢

如果我未婚, 发表于 2017-4-2 22:33:26

房子拆了,合同签了,现在一句话,算错了,要扣钱,这就是高效的政府,法律成了空文,

汉城使者 发表于 2017-4-3 21:24:57

心太深了不好,周围的住户房子都差不多,别家都接受,你也认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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