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尾巴狼 发表于 2016-11-21 23:46
支持死者家属找限高架归属单位索赔!
至于第三方责任人,由归属单位自己解决。
从理论上是应该这样处理,从国情上这样办起来可能会有点棘手
真是巧,好巧不巧,晚上倒。
再加上晚上视线也不好,这算谁的呢。
状告相关部门,难道只管弄不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一生有你 发表于 2016-11-22 07:09
这个情况出现至少一周了。出阝问题电力局应该第一时间维修。多么重要的安全设置。。平时的巡查到哪去了?
我不是电力局的,所以想请问一下,这个跟电力局有关系吗?
看你发的,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是三桥,
正月正 发表于 2016-11-21 22:15
一个无辜的生命,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任!
路过看看。
少来惹我 发表于 2016-11-22 10:17
我不是电力局的,所以想请问一下,这个跟电力局有关系吗?
看到过那个地方,南北各有一架子,就是为了保护上面两条高压电路而设的,上面写有高压危险!限高6米!。
支持追责!
供电公司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