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飘 发表于 2016-9-3 17:24
无语路过。
等你报过警,你就知道有多无奈,枣阳的公安与交警就是一群费物,枣阳纳税人的钱给他们,他们就办几个大点案,其它案子一个不管,
昨天下午5时半许,李湾路口至环城办事处区间,一中年女性电动车后带一小姑娘,在一车从右到左在车前不到一米距离猛拐至左边驶离,红色车急刹车女性电动车擦前保险杠过去。车座后女娃惊望。提醒这位女性电动车者。不是每次都有急刹车。
又是肇事逃匿,太可恶了。。。。。。。。。。。。。。。。{:8_487:}
太惨了,从车正面压过去的话全身粉碎性骨折死亡,大家一起人肉那个司机。
{:8_491:}吓跑了
可有些行人真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
只能说他会有报应的
交警部门一定要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