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硪疼你 发表于 2016-8-12 15:44:17

我们搞唱歌容易吗,你们这些喷子

傻瓜、硪疼你 发表于 2016-8-12 15:50:14

钱没挣到,不是被投诉就是被城管兄弟驱赶,我们做事都比较本分从来没超过10点半,至于到底是哪一家在扰民我想明白人都知道,请不要一并论处

午夜烟桥 发表于 2016-8-15 10:25:42

隔壁的老张 发表于 2016-8-9 16:40
应该归文体部门管理

噪音不归文化部门管!

一烟在口 发表于 2016-8-15 14:15:11

沙河二桥天天晚上7点开始11点每天都能听哭丧闹丧的歌曲!
我想说老头老太太们,你们是在提前为自己唱吗?
有个限度好不?
另外,没有音响没有大喇叭你们就唱不成了?
一帮变老了的坏人!你们吃饱喝足了晚上出来祸害人,你们不羞愧吗?
我们天天累的要死,回家就听到你们在那哭丧,心烦啊!
你们就不能换个地方?非要在人多的地方?是显摆还是有意给我们年轻人做对啊?
别太过分了,搞火了天天给你们送二踢脚!

夏小鸡 发表于 2016-8-15 16:29:50

我就住那旁边在,感觉不怎么影响啊,就是每次走那歌唱的有点难听

天炙 发表于 2016-8-15 16:40:53

这是属于生活噪音污染吧!应该还是属公安局查处,继续110吧!

       根据《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枣政办发【2012】149号文件,《关于调整规范政府有关部门职责意见》

       第五条: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扰民治理的主体和责任分工问题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明确市环保局为噪声污染防治牵头责任单位,统筹协调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超过标准、在工业生产中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在医院、学校、科研单位、机关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器材扰民,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高噪声揽客、家庭室内噪声及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市城管局负责查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橙子哥哥 发表于 2016-8-16 11:06:28

搞个十点,适当娱乐。 还是可以的 。

小九九 发表于 2016-8-16 11:11:15

精神空虚。。。

小九九 发表于 2016-8-16 11:11:59

不咋的 发表于 2016-8-10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你组织一班人和他们对飙歌曲,用纯正的“枣普”和他们对飙经典的粤语歌曲,飙的越难听杀伤力越大,飙到 ...

洗洗睡不着怎么办。。。

蓝心笑 发表于 2016-8-16 11:18:03

呼吁大家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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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中兴公园那晚上唱歌的没人管????